ICP 備案是地基,ICP 證是收費執照
很多人把「ICP 備案」和「ICP 證」當成一回事,其實是兩件事,差着一百萬註冊資本的距離。備案是網站能在國內被瀏覽的前提,人人要辦;ICP 證是合法向用戶收費的執照,門檻高得多。這一節把兩個都講清,重點是註冊公司那天就要做對的一個決定。
國家對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許可制度;對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備案制度。未取得許可或者未履行備案手續的,不得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。
備案的必備條件是域名加國內伺服器。流程走完,你的域名才允許指向境內伺服器對外提供服務。
主體證件、域名證書、伺服器信息
接入商(雲廠商)初審,約 3 到 20 個工作日
通信管理部門審核,約 3 到 20 個工作日
拿到備案號,國內用戶正常瀏覽
有備案:暢通無阻
備案號掛在頁腳,域名解析正常,雲廠商不攔你。它是合規運營的地基,後面辦 ICP 證、上支付、進應用商店,處處都要用到。
無備案:隨時被攔
沒備案就把域名指向國內伺服器,域名和伺服器提供商隨時可能強制攔截,用戶看到的是 403、404。產品跑得再好,一次攔截就歸零。
注意時序:備案是上綫之前要完成的事。等被攔截了再補備案,中間那幾十天的停擺自己扛。把它排進上綫計劃表,和開發並行走。
想向用戶收費、做經營性的互聯網信息服務,就要辦 ICP 證。申請時兩道門檻同時卡人。
門檻一 · 註冊資本
省內經營的增值電信業務,註冊資本最低限額 100 萬元人民幣;跨省經營是 1000 萬。這是法定門檻,不是建議值,寫 99 萬都過不了形式審查。
門檻二 · 必須明確包含
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裏要有「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」這一項。少了這一條,審核直接卡死,先去做工商變更再回來重新排隊。
(經營增值電信業務,應當具備下列條件:)……在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範圍內經營的,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 100 萬元人民幣;在全國或者跨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範圍經營的,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 1000 萬元人民幣。
所以註冊公司那天的一個小決定,會在一年後決定你的商業化速度:註冊時就把經營範圍寫全,包含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。寫了,將來申請 ICP 證直接遞材料;漏了,先工商變更、再等流程,時間和錢都是白耗的。
三個問題,回答完看結論。
- 個人可以辦非經營性備案,但很多業務形態(支付、商店上架)實際要求企業主體,打算認真做就用公司備。
- 備案信息要和實際一致:換伺服器、換域名、換主體,記得變更備案,別讓它失效。
- App 上架各大商店同樣要求備案信息,小程序也有對應的備案要求,一併排進計劃。
註冊資本不夠、暫時不想辦 ICP 證的階段,路沒有堵死。
- 純內容、純工具、不直接向用戶收費的階段,非經營性備案夠用。
- 要收費但沒證的過渡期,常見做法是接入有資質的平台分發或代銷,把經營性環節放在有證的主體裏。具體形態要對照當地通管局的口徑。
- 確定要走平台化、SaaS 收費路綫,註冊資本一步到位寫 100 萬,下一節講它和五年實繳的關係。
備案講的是資質,域名真正連上伺服器還差一步 DNS。四個坑按出場順序排好,上綫那天照着核對。
- 伺服器有固定 IP,加 A 記錄直接指過去;用雲平台託管(對方給你一個域名地址),加 CNAME 記錄指向它。
- 裸域(不帶 www)和 www 兩條都要配,再做一個 301 跳轉統一到其中一個,別讓兩個地址各自為政,搜索引擎會當成兩個站。
- 解析生效有延遲(TTL),改完不生效先等十分鐘再排查,別上來就懷疑配錯。
- 正確順序:買好境內伺服器、先提交備案、備案通過後再把解析指向境內伺服器正式對外。
- 順序反了會出事:域名解析到境內伺服器但沒備案,連線會被雲廠商直接攔截到提示頁,等於當眾當機。
- 備案期間業務不用停:可以先用臨時域名或境外節點開發調試,備過了再切解析。
- 備案綁定的是「域名 + 服務商 + 主體」。換雲廠商要辦備案接入變更,不辦的話老備案可能被原廠商取消接入,域名隨時被攔。
- 同一廠商內換伺服器 IP 一般不用變更,跨廠商遷移一定要。遷移計劃裏給變更留出審核時間。
- 證書過期的站,瀏覽器直接彈整頁紅色警告,殺傷力不亞於當機。免費證書(Let's Encrypt 等)有效期只有 90 天,必須配自動續期,手動續的遲早忘。
- 上綫時把 HTTP 到 HTTPS 的強制跳轉配好,檢查一遍頁面裏有沒有混着 http:// 的資源引用。
這四個坑的共同點:平時不出事,出事都在最不該出事的時刻(發版日、被媒體報道那天)。把它們做成上綫清單的固定四項,域名和伺服器的連接就穩了。
備案和 ICP 證是兩件事。備案管能不能開門,ICP 證管能不能收錢。
備案在上綫之前完成。無備案隨時被攔,兩級審核各要 3 到 20 個工作日,要排進計劃。
ICP 證的兩道門檻:註冊資本 100 萬起,經營範圍含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。同時滿足,缺一不可。
註冊公司當天就寫全經營範圍。這個免費的決定,能省掉將來一次工商變更加一輪排隊。
依據來源:《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》(國務院令第 292 號,2000 年公佈)第四條;《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》(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 42 號,2017 年 9 月 1 日施行)第六條。備案審核時長為主流雲廠商公示的常規區間,各省管局實際時長有差異。本節核驗日期 2026-08-10。